时间:2021-05-23 00:21:00 浏览数:
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向下列广告,发放户外广告登记证,应当按照本规定向商行和管理当局提出申请,并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
(一)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发行的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霓虹灯作为广告;的载体
(二)使用交通工具、漂浮物、起重用具、充气物品、模型面绘制、张贴、悬挂广告;
(3)地下铁路设施、交通城市铁路设施、地下通道、车站、码头、机场码头内外的广告设置;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行、管理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户外广告形式
设立在注册地地址,注册的法定控制区内,法定经营场所在单位,该单位的名称、标识,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在户外的宣传、广告自行设计,无需在广告、户外、商行和管理向政府申请注册,当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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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汽车惊扰连云港开出今年第一张“车身广告票”
为了吸引游客,一辆又一辆来自广告的宣传移动汽车利用大型面包车车身的两侧和前后显示屏在道路播放引人注目的广告图片。用高调的喇叭广播嘈杂刺耳的商品宣传广告不仅扰民,而且严重影响市容和秩序。城管今年出台了第一个“车身广告罚款”。
9月20日下午4点,海州城管三大队成员在视察莆田安花园,延河南路时,在车厢,两侧的安装发现一辆LED移动广告宣传车,车内LED显示屏,画面不停闪烁。玩家用手机测试仪测试,显示音量的分贝值远远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市区60分贝标准值。
调查组成员立即将的车拦下,并责令其关闭、执法小组还向司机张出具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并保留了LED车的证据。
9月21日,司机张前往海州城管三大队问话。经询问,司机张在海州区兴福中路开了一家店,最近又承接了的一家购物广场,张在以开面包车带着在市区内通过和音响游览。
执法队员在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带来的危害进行教育后,张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以后不再扰民。
目前该案正在由海州城管三大队查处,张被罚款500元。
下一步,海州的三个城管队伍将严格规范辖区内广告的行为,加强辖区内监控和移动广告宣传车的整治。依法严格控制和严格控制宣传,广告移动LED车辆的行驶里程和音量分贝,以便共同发现和查处,彻底查处宣传,户外,和净化清理违法乱纪行为,有效美化所辖环境。
参考来源:人民网-广告车迷连云港今年发行首张“车身广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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